專業鋼結構廠家,從事鋼結構加工、鋼結構廠房施工、鋼結構雨棚施工等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建設!
鋼材具有高強度和高彈性模量。與混凝土和木材相比,密度與屈服強度的比值相對較低,所以在相同的受力條件下,鋼結構的構件截面小,重量輕,便于運輸和安裝。那么,我們對鋼結構的材料有什么要求呢?
1、鋼結構所用的鋼材、焊接材料、涂層材料和緊固件應有質量證明書,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標準的規定。
2、原材料進廠時,除生產廠家的出廠質量證明書外,還應按照合同要求和有關現行標準在甲方、監理的見證下,進行現場見證取樣、送樣、檢驗和驗收,做好檢驗記錄。并向甲方和監理提供檢驗報告。
3、在加工過程中,如發現原材料有缺陷,必須由檢驗員和主管技術員研究處理。
4、材料代用應由制造單位提前提出申請單(技術核定單)并附材料合格證,并報甲方和監理批準,經設計單位確認后方可代用。
5、嚴禁使用藥皮脫落或焊芯生銹的焊條、受潮結塊或熔化燒焦的焊劑、生銹的焊絲。用于螺柱焊的螺柱表面不應有影響使用的裂紋、條痕、凹痕和毛刺等缺陷。
6、焊接材料應集中管理,建立專用倉庫,倉庫要干燥,通風良好。
7、螺栓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房間內。高強度螺栓的入庫驗收應按現行標準《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設計、施工及驗收規范》JGJ82的要求進行。禁止使用被腐蝕、污染、潮濕、碰傷和混雜的高強度螺栓。
8、油漆應符合設計要求,并存放在專用倉庫內,不得使用過期、變質、結塊失效的油漆。